河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郑州师范学院部分特殊教育本科专业面向全国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请示》(豫教学〔2013〕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研究,同意你省所属郑州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2013年起可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学生。每专业招收50人,共计150人。单独招生计划须纳入经你厅核定的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内。
二、请你厅及河南省招办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该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组织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单独招生政策宣传,鼓励聋人学生积极报考;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和录取结果公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三、录取工作结束后,请郑州师范学院认真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我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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