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雅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3-03-22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广东广雅中学是著名的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她创建于1888年,前身是清朝两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广雅书院(与湖北自强学堂、两湖书院、上海南洋公学并称为当时中国四大书院),至今已有125年的悠久历史。她被称为是“中国近现代教育史活的见证”,更被誉为是“培育中华英才的摇篮”。“广雅”取义“广者大也,雅者正也”,强调所培养的人要“知识广博,品行雅正”。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底蕴,光荣的传统,优秀的师资,优良的校风,鲜明的特色,显著的业绩,优美的校园。和谐广雅,硕果累累。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并连年获得广州市普通高中毕业班工作一等奖。广东广雅中学办学业绩丰厚,培养的学生在全国及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大量奖项,高考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现因教育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和应届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一、招聘的岗位

(一)教师岗位

岗位 人数 专业 资格条件
数学教师 1人 课程与教学论或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物理教师 1人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物理或相关专业
化学教师 1人 课程与教学论或相关专业
生物教师 1人 课程与教学论或相关专业
地理教师 1人 自然地理学或相关专业
政治教师 1人 思想政治教育或相关专业
音乐教师 1人 钢琴或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擅长英语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信息技术 1人 计算机或相关专业 在职人员: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优先。具有校园信息化管理经历和经验。本科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或中级技术职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教辅人员、职员岗位

岗位 人数 专业 资格条件
女生宿舍生活指导员 1人 心理学或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女性,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注: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暂缓就业协议书者,暂缓就业生必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4月8-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在广州市西湾路1号广东广雅中学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简历(须贴照片、应届生须附有学业成绩单)、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从业资格证书等)、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广州市的学校在编教师报名时需出示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少于3:1,该岗位笔试取消。

(二)考试:

1、考试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招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招聘职员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

2、考试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面试名单。若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少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4月12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面试时间安排在4月15日至4月19日(具体时间另通知)。

(三)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基本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A、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B、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东广雅中学网站发布。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东广雅中学。

广东广雅中学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人:邵宪芝,电话:8126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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