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工资待遇组成
1.月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超课时工资+校龄工资;
2.学年度奖金:以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发放
3.社保: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购买;
4.节假日补助: 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
5.住房津贴:学校提供住宿,或因各种原因学校没法安排住宿的享受住房津贴:
二、工资待遇的说明:
1.月工资
(1)基本工资1:中专1000元、大专1200元、本科1400元、研究生1600元;
基本工资2:初级职称100元、中级职称200元、高级职称400元;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1+基本工资2
(2)职务工资:校级领导(校长、书记、工会主席)800元、主任(中层)级500元、年级组长300元,主管级200元。
(3)课时工资:小学统考科目(语数英)月课时数乘以8元每课时;
小学非统考科目月课时数乘以7元每课时;
中学统考科目(以中考科目为准)月课时数乘以10元每课时;
中学统考非科目月课时数乘以8元每课时;
参加比赛的特长课及培训课按每节10元计;
(课时不足规定课时的按实际课时计算)
(4)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5)班主任津贴:每名学生5元每月;
(6)超课时工资:即超过国家规定的教师课时,由学校安排的超课时,予以补助,标准为规定课时工资再加每节5元;
(7)校龄工资:每年补助10元;不封顶;(原兴宁中学的教职工在没有领完工龄赔偿金时享受校龄工资,领完工龄赔偿金后原来的工龄清零)
(寒暑假时不享受课时工资和绩效工资)
2.学年奖金(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暂设每学年发放奖金1500—2500元;
3.社保
按照原兴宁中学教职工的标准继续予以购买。
4.节假日补助
春节(500元)、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200元);
5.住房补贴:每月补助:180元
三、后勤员工工资
保安:1800元;
清洁工及其他后勤员工为1600元,享受校龄工资和节假日补助;
(未定岗位另行制定)
四、教师的工资晋级与评定(教师的年度考核方案另行单独制定)
(1)每学年对每个教师的德勤绩能予以考核,并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评定并加薪;按照如下标准,每年选评教师总数的20℅为校级首席教师,每月增加绩效工资300元,教师总数的30℅为校级骨干教师,每月增加绩效工资200元,教师总数的40℅为优秀(合格)教师,每月增加绩效工资工资100元,以上考核评定的结果加薪期为一年(享受10个月,寒暑假各一个月不计),不累计,不叠加。教师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三年次评定不合格的教职工将实行一次转岗,转岗考核不合格者,则予以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2)教师有如下严重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个人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经济赔偿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违法违纪处以拘留15日及以上;在校内与同事领导发生肢体冲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合理表述不同意见致越级上告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异性学生关系过于亲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注:所有新 入职的教职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应届大学生为两个月,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为正式职工后,按教职工工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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