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带头人计划表
2013-03-21来源:浙江人才网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备注
1 护理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护理专业; 面向全国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2 涉外护理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护理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3 助产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助产、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护理或妇产科学方向);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5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医学检验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6 言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言语听觉科学专业,康复医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康复治疗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方向)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7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口腔医学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8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卫生检验、免疫与病原生物学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9 医学营养专业带头人 1 负责专业建设 医学营养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10 公共卫生管理 1 负责专业建设 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11 卫生信息管理 1 负责专业建设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12 医疗美容技术 1 负责专业建设 医学美容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13 幼儿保育 1 负责专业建设 儿科学、学前教育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共计 13
注:应届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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