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昌市教育局关于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3-03-13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拟公开招聘一批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旅游职业教育类专任教师8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三)专业对口,有较高的业务(或学业)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之后出生),有高校任教经历的,年龄可放宽5岁。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宜昌市教育信息网和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每天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宜昌市职教园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S311A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717—6053058;杨老师,电话:15071800238。邮箱:sxlyzy9@163.com。邮政编码:443100。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两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bychrss.gov.cn/art/2011/9/5/art_26956_325024.html);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考试费50元。应届毕业生没有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和毕业证明;有高校任教经历和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单位证明。报名时须严格按招聘专业填报,填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每人限报1 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与学历、应聘人员的学业成绩、应聘人员的操行表现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领取,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为3月27日,面试时间为3月28日,面试地点: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三)面试

1、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应聘者自我介绍,占面试成绩的10%;二是应聘者说课(说课内容应与所报专业一致,在面试前抽签决定),占面试成绩的50%;三是应聘人员回答专家提问,占面试成绩的40%。整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说课8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公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公告。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在指定医院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成绩及遵纪守法等内容。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凡在学习或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②参与其它违法违纪活动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报市有关部门办理进编及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须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五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全过程接受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教育局、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 0717—6056364(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7—6443670(宜昌市教育局监察室),0717—6053228(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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