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2013-03-12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北京教育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主要承担北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与管理干部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同时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公开招聘信息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2、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限北京户籍,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教职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

联系人:张竞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rsc9140@126.com。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

2、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4、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5、对通过综合素质测试者进行面试考核(应聘教师岗位的,参加试讲);

6、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7、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随简历一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提交。

应聘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1、应聘我院各类岗位人员,须遵守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初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参加所聘单位组织的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

附件二:《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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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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