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2013-03-12来源:浙江师范大学网

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努力构建浙江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专升本录取继续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报考艺术类及教育类中的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等体育专业的除外)。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2013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我校各专业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考试科类 考试科目 录取类别
文科 大学语文、英语 文史类
法学类
教育类
艺术类
理科 高等数学、英语 理工类
经管类
农学类
医学类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2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20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五、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6. 通知书寄发

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由我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在9月初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和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附件: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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