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恩施市教育局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3-03-08来源: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专项招聘高中(职中)教师工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选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1、2013年3月中旬以前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西南大学等院校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2、若在相关高校直选后仍有空缺岗位,则2013年3月25日下午17点30分前符合条件者可向恩施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718-8413177)投送简历,专项招聘工作组将简历审核后,双方洽谈,查阅应聘者资料,面试,确定拟聘对象,签订协议。

二、专项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学历:原则上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

对于在“一本”高等院校专项招聘后的剩余名额,属语文、地理、物理、英语、化学、音乐、生物、美术、数学、政治、历史、体育等紧缺专业的,可到“二本”师范院校和“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补充招聘。从事高中教育的需持有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职业技术教育类、通用技术及相关专业,机电、电子、电工、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旅游管理、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可以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专项招聘。

2、资格证: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项招聘的职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

3、年龄:本科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

三、招聘学科及计划人数(23人) 见附表

四、专项招聘工作组织程序

1、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市教育局、用人单位与应聘者供需见面,双方洽谈,查阅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面试对象。

2、由市教育局、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选招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3、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者按《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县(市)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4、确定拟聘对象与公示。拟聘对象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5、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

6、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把握专项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招聘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所招聘人员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招聘岗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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