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于2012年12月发布后,宣传教育部岗位、法律工作部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现将原宣传教育部岗位、法律工作部岗位报名时间及部分选调条件进行调整:
一、报名时间延长至2013年3月31日。
二、部分选调条件调整如下: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调整为“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满1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
3、选调职位条件调整。
(1)取消原宣传教育部岗位、法律工作部岗位等2个招考具体岗位,选调2人入职后在我会机关统一分配工作部门。
(2)选调职位要求见下表:
选调人数 | 职位条件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其他 | |
1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政治学(专业代码0302)”、“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历史学(专业代码0601)”、“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心理学(专业代码0402)”、“哲学(专业代码0101)”。 | 中共党员 | 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1 | 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社会学(专业代码0303)”、“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二级学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代码010101)”、“劳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7)”。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
(注:不设招考具体岗位,入职后在我会机关统一分配工作部门。)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贺文娟。
联系电话:020-83188085。
广州市总工会
201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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