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公告
2013-03-06来源:宁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是由港胞孔爱菊女士和孔庆隆先生姐弟俩捐资兴建的浙江省第一所音乐幼儿园,创办于1990年,隶属宁波市妇联。现有一千多名幼儿,一百五十多位教职员工。幼儿园还先后被评为宁波市幼教系统中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园、浙江省首批示范性幼儿园、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实验研究基地、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宁波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家长学校、宁波市六星级幼儿园等。为了适应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理顺层级关系,在建园20周年之际,成立了宝韵幼儿教育集团,目前宝韵旗下的幼教机构有:宝韵音乐幼儿园、宝韵华城分园、国家高新区第三幼儿园(宝韵高新分园)、宝韵艺术教育中心、宝韵奉化加盟园,完成了“一园多址、多元并存”的跨越性发展。(详细简介见单位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幼儿教师 3 承担幼儿园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市户籍和生源,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1、2013年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幼儿园任教工作经历;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获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注:年龄的计算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4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内----海曙区柳汀街吴家塘路128号

电话:0574-87129496

联系人:周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事局网局网站或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下载并填好“201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告栏”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3月15日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定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入围考生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入围考生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进行幼儿教育的业务考核。内容由50%的基本技能和50%教育实践的说课、上课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宝韵音乐与幼儿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29496

附件1:201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来源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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