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依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拟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专业2名,中文专业1名;
(四)身体健康;
(五)熟悉电脑操作,熟练掌握OFFICE办公系统应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邮箱lgfyzgb@126.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0日24点,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计划生育证明;
(5)小一寸免冠近照3张;
(6)相关获奖或特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
1、笔试(闭卷)。主要考察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成绩占30%。
2、计算机测试。听打和看打文章,成绩各占15%,共占30%。
3、面试。按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40%。
(四)录用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并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006325 83006326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区人民法院
2013年3月1日
附件: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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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雇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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