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管理类初级雇员公告
2013-03-01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雇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检察业务部门辅助岗位,管理类初级雇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3名);中文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2名);经济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1名)。

(四)法学专业雇员的工作内容包括辅助办案部门工作等,适合男性。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六)有C1以上驾驶证。

(七)有广东省户口者优先。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按报名表(见附件1)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并将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0号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邮编:510530)。也可将报名表电子版和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lgjc2013@sina.cn。

联系人:吴小组,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112201,020-82119029,传真:020-82119029。

(二)资格审查

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将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门户网站和萝岗区检察院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主要考察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计划生育证明及相关资料原件以供查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能力素质等。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政审

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生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我区雇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所聘用雇员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的可续签合同;不称职的终止合同;违法违纪的,提前解除合同。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类初级雇员考生报名表.xls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类初级雇员考生报名表.xls》来源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excel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