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山市龙陵县部分单位到大专院校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2-27来源:龙陵县就业信息网

2013年龙陵县部分单位到大专院校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各单位申报,经县委政府批准,2013年住建、计生、卫生等部门,到大专院校公开招聘急需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历届或应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免笔试,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9月份办理)。

(四)招聘专科文化程度的岗位,原则上招聘本县籍人员。

(五)符合政府所批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招聘单位、专业、名额及要求

(一)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城市规划(本科1人),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科1人)。

(二)龙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影像专业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珠宝玉石专业(专科及以上1人)。

(四)卫生系统:

单位名称 专业 人数 学历
龙陵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4 本科
病理 1 本科
医学影像 1 本科
龙陵县中医医院 针灸推拿 1 本科
医学检验 1 本科
医学影像 1 本科
中医学 1 本科
临床医学 1 本科
龙陵县疾控中心 公共卫生 1 本科
卫生检验 1 本科
应用化学 1 本科
医学影像 1 本科
龙陵县妇幼院 临床医学 2 本科
腊勐乡卫生院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象达乡中心卫生院 医学影像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平达中心卫生院 中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勐糯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2 大专及以上
碧寨乡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木城乡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2013届的暂不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及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后,经双向选择和面试(业务能力考察),面试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于2013年8月10日前,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县人才市场和签约单位报到,参加全县事业单位考试(等额招聘),政审及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属历届毕业生的,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县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在未办理招聘手续前,享受单位临时工待遇。

五、待遇

从办理录用手续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住建局和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于2013年3月7日,在云南师范大学院内招聘。

卫生、计生部门于2013年3月21日,在昆明大学西二院红菱路262号招聘;在保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时间,以该校举办就业洽谈会同步。

七、其它事项

如所需专业人员招聘不足的,招聘领导小组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及需求,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可在本单位指标内调整;卫生系统可在招聘单位之间调整。调整对象须为我县籍本科以上学历其它医学专业(护理、药学除外)的学生。如因解除就业劳动合同或其它原因出现空岗,列入今年的全县事业单位招考计划。

招录人员到用人单位上班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和辞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八、纪律

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学生在报名、面试、考试、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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