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招聘医学部办公室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医学部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中共党员,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了解和熟悉医科工作的特点,有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应聘的专职管理干部应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
(七)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八)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应聘上述岗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医学部办公室秘书科(北校区办公楼前座309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5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北校区办公楼前座309室(医学部办公室秘书科)
联 系 人:李美娴
联系电话:020-87332316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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