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2013年招录城区巡防辅警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26来源: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了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贾汪,经区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招录城区辅警工作人员50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里素质;

2、自愿从事保安巡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文化程度: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享受加分),仅限男性报考。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口吃,无重听,吴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退伍转业军人优先(可享受加分条件,退伍与学历加分以高的为准,不累加)。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的;其他不宜进入公安机关工作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8日9:00-3月1日16:00

2、报名地点:贾汪区人保局综合服务大厅(25路终点站大门南侧)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两寸同底免冠照片,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三、招聘办法

本次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3年3月9日上午9:00—10: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以文、史、哲、经济、法律、时政等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划定合格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3:1,则根据笔试成绩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3:1,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关系沟通技巧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退伍军人的加分条件为:义务兵加3分,1期士官加4分,二期士官加5分,三期士官加6分,进藏兵、高海拔及艰苦地区服役、平时立二等功战时立三等功的加8分。学历加分的条件:大专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5分,研究生及以上加8分。

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之和为最后成绩。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50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

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贾汪区公安分局具体实施。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本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

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贾汪区公开招聘城区巡防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在贾汪区人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所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为18个月(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内人员工资为11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简章由贾汪区公安分局和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6688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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