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现划设计、室内外设计、园林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有关文艺方针、政策及法规;具有宽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环境与建筑艺术有关空间、设施和规划设计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成就、发展趋向。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较强的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美术史、美学概论、艺术概论、素描、色彩、透视、中外环境与建筑艺术史、建筑原理、建筑艺术概论、环境艺术概论、环境材料工业学、工程概算、测绘与制图、环境与建筑艺术规划及设计、园林设计、空间构成论、人体工学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毕业生适宜在民用建筑设计部门、建筑科学研究部门、家具研究或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家具工厂、工艺美术设计公司、展览设计公司、室内设计、装饰、装修公司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民用船舶、飞机装饰研究、设计部门、环境、园林研究、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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