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广西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
2013-02-22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网

自治区统计系列职改办: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3号)规定的合格标准,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广西共有15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划定自治区合格标准后,共有19人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

通过考评结合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核发全国统计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全国范围内5年有效,并取得5年高级统计师参评资格。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核发由广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一印制的广西区内高级统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广西范围内2年有效,并取得2013-2014年度广西高级统计师参评资格。合格证书统一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办理。

附:广西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取得参评资格人员名单请关注http://www.gxtj.gov.cn/zwgk/tzgg/201302/t20130220_25918.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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