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震害防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327142203924 | 105.1 |
327133056705 |
二、面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下午13:30
三、面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面试地点:海口市美苑路49号(海府一横路与美苑路交叉口)海南省地震局7楼1704
联系人:焦晨 联系电话:0898—65343052
四、有关事项
(一)面试人员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公布的面试名单按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产生的。
(二)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四)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在职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年限)原件;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教务处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所有材料同时需要复印件一份。
2.参加面试的考生要求当天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以及13:20仍未入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体检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自己的综合成绩自愿选择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时间定于3月4日上午,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上午8时到指定地点集合。
(三)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六、考察
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海南省地震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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