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
面试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河北省地震局 (体育南大街与槐中路交叉口西南角);乘车路线:考生从石家庄火车站乘67路、1环1路、1环2路公交车到省地震局下车即到。
二、 面试人员名单
准 考 证 号 | 姓 名 | 准 考 证 号 |
303142196408 | 高栏 | 303111182322 |
303139060219 | 郑丁乾 | 303162111308 |
303171370926 | 吕健 | 303123021424 |
303139844527 | 门晓菲 | 303139010314 |
303143032627 | 窦炳超 | 303132383424 |
303139050705 | 李志伟 | 303171701818 |
303111060523 | 徐亚辉 | 303134121223 |
303122105613 |
因进入面试名单的王馨莹、王玉凤和进入递补面试名单的杜晓东共计3人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面试,我局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李志伟、徐亚辉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名单如下:
面试人员笔试最低分数线:110.4分。
三、注意事项
(一)考试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2月25日上午9:00前通过本人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电子邮件请发E-mail到md@eq-he.ac.cn,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进行确认参加面试。因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且未主动联系我们而无法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确认的考生,务必于2月27日14:00-16:30到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206号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粘贴1寸彩色照片。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上述材料请用大信封装好,并在正面写清楚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凡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无法进行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同一职位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有关要求
1、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25日上午9:00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随意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我单位将记录在案,作为以后考生再次报考我单位的参考依据。
2、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面试。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分别于2013年2月28日8:50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4、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
联系电话:0311-85817604;0311-85817734
电子信箱:md@eq-he.ac.cn
联系人:孟娣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地震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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