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年终小结
2013-02-18来源:易贤网

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以清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公共支出管理工作中去,保证了县直单位及乡镇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行政政法单位办公办案及教科文事业的发展的需要。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今年,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核定标准为:小学生255元/生,初中375元/生;补助贫困寄宿生的标准小学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比去年都有所提高。我县根据实际,制定了《蒙城县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蒙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补助资金新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改革的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XX年中央及省应补助我县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共计6731.6万元,目前,已分批拨付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于县财政负担的生均公用经费220万,也已拨付到位。保证了各中小学正常办公教学的需要。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人数652人,全年需补助资金48.8万元,也已补助到受助学生手中。

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对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今年,我县确定的XX年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4650人,全年需要资金697.5万元。此项资金已通过在建行开设的专户,直接打入受助学生账户。

三、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奖扶对象资金补助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出台了《蒙城县二oo八年奖励扶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年计生奖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时间进度。

上半年,我们完成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 XX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757人,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174人、只生育过一个独生女且死亡现无子女的10人、多子女死亡现无子女29人、只生育一个独生子的369人、只生两个女孩的175人,全年需补助资金49.97万元。今年七月份,已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补助到奖扶对象账户。

四、做好XX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XX年,我们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合理确定受助对象,对今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蒙城籍应届本科贫困大学生给予适当的资助,资助标准为:一般贫困户标准1000元/人,特困户标准xx元/人。今年,我县资助贫困大学生441人,补助金额为54.8万元。使一批家庭困难的学子能够走入大学的校门。并进一步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的长效机制。

五、做好县直单位及上划教师统发工资管理工作

几年来,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档案管理体制,工资统发工作正逐步正规化、正常化。今年,我们又进一步整理、完善了统发工资人员台账管理,并对部分乡镇在编不在岗教师进行了核实清理。今年6、7月份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两个年度,工作要求细致,录入时我们力求准确,并对增资进行了补发。

另外,我们根据省下达平均数,对我县的津补贴进行了认真测算,形成了《蒙城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厅,我县规范津补贴工作正逐步开展。

六、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为缓解基层政法部门经费紧张的状况,中央及省级财政从xx年起实施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今年是中央政法补助第三个三年规划的第二年。今年中央与省共补助我县设备及维修项目资金共162万元。我们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要求公检法司部门坚持“统一规划,集中资金,保证重点”的原则,进行项目的论证与申报。我们下发了专门文件和基本情况调查表,要求政法单位对省历年下发的中央政法补助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未入账设备及时入固定资产账。督促政法部门维修项目的实施,确保专款专用。

七、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项目与资金的管理

我县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为此,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实施了以修建板桥集战斗纪念馆、续建庄子祠、整修文庙、重建九鼎灵山寺紫竹阁、打造“楹联文化一条街”、万佛塔公园景点环境整合等为主体的“一馆、一祠、一庙、一阁、一街、一园”的“六个一”工程建设。为此,县财政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文化产业工程建设经费1065万元,用于“六个一”工程建设。为确保财政资金透明、合理、高效投入使用,对此项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与建筑商的合同规定进行,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由牵头领导、业主单位、监理方集体讨论认可并签字后方能进行资金划拨,我们也多次深入到工程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八、加强对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

  近年来,上级补助我县行政教科文及政法单位专项资金较多,为加大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的力度,xx年底,行财股在县会计中心设立了行财资金专户。按照《蒙城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级及县本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先进入专户,专项资金到达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用款单位提出的申请后,手续齐全的限时办结。对工程项目实行现场察看,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实施事前事后监督,注重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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