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韶关南雄市招聘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08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补充南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慢病站、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名额和条件:

招聘 单位 专业 名额 性别 条件
南 雄 市 人 民 医 院 (13人) 临床医学 5 3男 2女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有执业医师证者在考核时加5分。 2、聘用后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麻醉医学 2 1男 1女
影像医学 2 不限
临床检验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会计学专业(含财务管理) 2 1男 1女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有上岗证且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证; 2、限南雄市户籍。
电 工 1 1、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大专及以上 1、有电工证和高级技工证,身高1.75米以上; 2、大专学历限南雄市户籍。  
南 雄 市 中 医 院 (11人)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专升本的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证)。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眼耳鼻喉方向) 1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1 不限 聘用后在我院从事肛肠外科工作。
医学检验 3 不限  
医学影像学 2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临床医学专业可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
麻醉学 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人) 预防医学 5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限南雄市户籍
南雄市慢性病防治站 (1人) 影像诊断(含技术) 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专业可报考影像诊断(含技术)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及以上医师资格,聘用后则主要从事影像岗位工作。大专学历限南雄市户籍。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临床操作技能考测和综合素质测试)。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各招考单位人事股或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8日--19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 年3月20日--3月22日。

(五)已在本市卫生系统就业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七)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报名时间和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各招考单位报名,填写《报名表》。

2、各招考单位地址:南雄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905);

南雄市中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066);

南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65866);

南雄市慢性病防治站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25952)。

3、招聘时间、地点:

①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②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考核内容:临床操作技能考测和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

考试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依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和计生情况证明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由各招聘单位自定),聘用人员列入卫生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卫生局:0751-3822253。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卫生局

二0一三年二月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