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人员少与办案压力大的矛盾,根据我院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合同制书记员6人,均为法律专业岗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热爱检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法律专业毕业,具备速录技能者优先;
5、顺义区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月19日、2月20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干部科B310房间(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东梅,59556621,13439343061。
四、报名材料
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其它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示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北京顺义网城(http://www.bjshy.gov.cn)和顺义才赢天下网(http://www.wonhr.com)公布。
七、录用方法
考生通过北京市检察机关招录合同制书记员统一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合格的笔试成绩,取前12名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按照招考职位以1:1比例确定考查对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见习期间执行见习工资,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区有关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
九、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项。凡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考试相关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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