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公开考试选调法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2013-02-01来源: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序号 选调单位及代码 选调职位及代码 选调形式 选调范围 职位 选 调 条 件 备注
计划数 性别 最高年龄 最 低 专业 一般条件 其它条件
  学历要求
1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 考试选调 面向全国法院、检察系统 2 35 本科 法律及相关专业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1、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已登记);  
101 001 政法专项编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地市级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单。
      3、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审判法官 考试选调 4 不限 35 本科 法律及相关专业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002 政法专项编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