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度自主招生章程
2013-01-31来源: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濉溪路312号

六、招生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七、招生对象:已获得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八、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学费(元/年) 计划数 招生对象
1 市场营销 3 专科 文科 3500 50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 航空服务 3 专科 文科 3500 50
3 装潢艺术设计 3 专科 文科 6500 50

九、网上报名:考生在2013年2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acac.cn)进行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安徽省教育厅规定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

十、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选择专业服从。

十一、资格审核:我院在3月21日至25日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3月26日-3月2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可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十二、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3月30日来校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需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历届高中毕业生还应交验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1份;

3.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4.交纳报名测试费100元/人。

十三、综合素质测试:学院于3月31日举行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为一般性常识测试,含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问题分析和书面表达等内容。

十四、录取规则与录取时间:

自主招生录取成绩由二部分组成。一是以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省教育厅提供,历届高中毕业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分的60%计算本项成绩;二是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二者相加。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参考本校上年度统招文科录取分数线,划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

对线上考生,依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在第二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4月5日-10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11日-4月18日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

4月20日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咨询电话:0551-65148006、0551-65148355

十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十七、监督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报教育厅取消其学籍。

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查处。

十八、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可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十九、申诉电话:0551-6514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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