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就是一种解释学哲学理论。在这一理论领域,马克思不仅先于狄尔泰完成现代方法论解释学的创立,而且先于海德格尔完成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变,同时,贯穿马克思一生理论活动的是他独特的批判解释学。因此,在谈论解释学这一哲学理论时,马克思是一个无法绕过去的名字。
[关键词]:马克思/方法论解释学/本体论解释学/批判解释学
如果我们的研究不是拘泥于思想的表达形式,而是注重思想内容的实际意旨,那么毫无疑问,马克思的名字应当与当代解释学哲学理论相关联。福柯就把马克思看成是与尼采、弗洛伊德共同开辟当代解释学道路的三位思想家之一。其他当代西方学者如海德格尔、罗蒂、德里达、利奥塔德、杰姆逊等,也对马克思在这一理论领域中的地位与成就从不同的方面给予了高度肯定。而在这方面,我国的研究和发掘相对显得滞后和薄弱。这里,本文试图以马克思哲学活动的线索为背景,特别地说明马克思解释学哲学理论的创立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其不同的解释学范式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与转换。
一、马克思当代方法论解释学的创立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最初哲学活动的成果。它显露出一个端倪,即把解释学援入历史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正是这一特征,我们说它标志着马克思先于狄尔泰完成了方法论解释学从近代向现代的过渡,创立了当代方法论解释学。解释学融入人生哲学这一特有的方法论,马克思主要是通过在论文中对“自我意识”哲学的声称和对“此岸世界”真理的确立而实现的。
马克思这一解释学理论的确立有其自己时代的思想背景。19世纪上半叶,是传统哲学(从古希腊哲学一直到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哲学形态)衰微、现代哲学形成和确立的时代。马克思在进行自己最初的哲学创造活动时创立历史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从而“拒斥形而上学”和对抗实证科学,已成为当时思想界的旗帜与方向。然而,马克思在接受这样一些背景知识时,所表现出来的情况是很复杂的。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就像一个奸诈的美女”把马克思诱入到她的怀抱,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与黑格尔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哲学目的;一方面马克思从青年黑格尔派的立场出发,另一方面却表现出与其他“兄弟”成员在观念上的差异。这一情形决定着马克思将锻造出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而这一体系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初具萌芽。
《博士论文》中,马克思以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为题,通过比较研究,揭示了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上的全面对立,粉碎了以往学者认为伊壁鸠鲁哲学是对德谟克利特哲学的简单剽窃的结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解释方案。马克思强调指出,在理解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的三种形式(即直线下落、偏斜运动、排斥)时,必须注意这三种运动在哲学上的意味。由于伊壁鸠鲁设定了原子的偏斜运动,因而赋予了原子一种“纯粹形式”的存在规定性,一种“自我规定”。因此,伊壁鸠鲁实质上标举了这样一种哲学原则,即抽象个体性之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当伊壁鸠鲁把“偶然性”上升到“感性世界”的最高原则时,他实质上也实现了对现实、对感性个体生命存在的最直接的肯定(亦即“此岸世界”真理的确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称伊壁鸠鲁为“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哲学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提供了批判的否定的环节,提供了行动自由的可能性;它作为一种社会学的基础,其实践意义便是论证了人的自由。
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的这一人文意蕴的揭示,本质地宣誓了自己的解释或理解活动的根本原则,即在理解或解释任何一个“本文”对象时,不能脱离对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指向。因为一切知识都以生活的关联为基础,一切哲学理论也都起源于日常生活的关联和个体的自我意识。既然“生活从根本上说,是在科学、艺术、个人生活中全面地显示出来的精神行为的表现”[1],既然“感性的自然只不过是对象化了的、经验的、个别的自我意识”[2](P233),那么,对世界的理解、对历史的诠释、对某一“本文”对象的说明,就变成了对生活概念和精神概念的揭示。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旨趣是论证个体的自我意识的自由,这种哲学与其说是人生哲学的基础,毋宁说是从原子那里借了话题来的人生哲学的本身。所以在伊壁鸠鲁那里,个别的物理现象的解释成为不经意的东西,观察对象的主体自身才是他注目的焦点。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哲学的差别不仅是一个纯理论问题,而且与他们时代上的差别相关联。德谟克利特生活在古希腊的繁荣时期,个人可以安静地探讨外部世界的问题,因此他的原子论便主要地成为科学理论的原则;伊壁鸠鲁出现在古希腊社会的衰落时期,以往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和个性下面临破灭的危机,为了不致遭到这种毁灭,就应保存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性,因此,他的原子论已经不是纯粹的理论原则,而首先是在破坏着的社会条件下保存个性的生活原则。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提出了解释学的几条基本原则。第一,“解释不应当与感性知觉相矛盾”。这既是伊壁鸠鲁主张的惟一原则,也是马克思认同的解释学原则。这一原则是马克思通过阐发伊壁鸠鲁对“偶然性”的强调和肯定而得到声称的。第二,对一切“本文”的理解,不应当依据实证科学的原则,而应当从历史哲学、特别是从生活哲学出发。这一方法论原则的提出,马克思是通过发掘伊壁鸠鲁以偶然性对抗德谟克利特的必然性的思想而得到提升的。第三,对任何一个对象的理解,必须上升到形而上学的哲学高度,才有可能求得真正的理解。这一方面的解释学原则,是马克思通过对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特征的概括而达到的。马克思认为,不能理解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的特征,使以往的理解者对伊壁鸠鲁哲学作了消极理解,而没有发现其中有价值的东西;而正是一个从维柯、赫尔德、康德以来的历史哲学、文化哲学的兴起的时代到来,理解伊壁鸠鲁哲学的时候才真正到来[2](P286)。当马克思这样提出理解或解释活动的原则时,他实质地确立了自己的方法论解释学。这一方法论刷新了施莱马尔赫在解释学上所强调的语法解释与技术(心理学)解释的方法论,使解释学踏上了现代之路。
二、马克思本体论解释学的创立
实现解释学从方法论到本体论的转向,马克思远远先于海德格尔。马克思从方法论解释学转到本体论解释学的这一趋向是与当时整个哲学的重大转型相关联的。所谓哲学的重大转型,指的是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就哲学自身的理论逻辑看,这一转向主要是由于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主客二分论的思维方式无法继续更好地说明和解释对象世界(包括人自身),从而昭示着“认识论中心主义”将要被哲学历史无情地淘汰。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存在论”哲学也就成了19世纪上半叶哲学家们着力寻求的目标。而与之相对待的也就是本体论哲学。传统哲学本体论是一种抽象的“宇宙本体论”,而现代哲学是“人类世界”的本体论。马克思敏锐地把捉到哲学发展的这一趋向。他放弃方法论解释学而转向对本体论解释学的建构,就是他哲学活动中心的转移和目标的调整。按照他自己的话讲,新哲学必须“拒斥形而上学”,“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人自己身上”[3](P161-162)。这是新哲学的一个宣言。
《博士论文》具有发展到本体论观念上的萌芽。马克思在论文中注重对伊氏偶然性思想和观念的阐发,并以偶然性展示出一种新的哲学精神。这种哲学精神就是使偶然性摆脱它作为必然性的附属物的地位,成为与人生活相关的存在的原则和思维的原则。应该指出,马克思在论文中对伊氏的偶然性的哲学意义的阐发与评述,一方面由于自我意识原则本身的抽象性质,另一方面由于他本人尚未真正进入到社会生活领域,因而不免流于空疏贫乏,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博士论文》只是在某种意义上隐含着走向本体论解释学的契机和可能。
马克思后来正是在两个方面的引导下展开自己哲学的全新格局的。这两个方面即是:(1)在现实问题的引导下,使马克思实际进入社会生活;(2)在《博士论文》中所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矛盾(自我意识是真正的创造者主体,但自我意识又需与世界相关联、相统一)的引导下,使马克思与“自由人”发生决裂。在经历了“《莱茵报》时期”和《德法年鉴》时期”之后,马克思先前具有的发展的哲学观念终于滥觞于《巴黎手稿》。马克思的《巴黎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哲学上最大的成就就是在本体论上引发了一场革命。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概念和实践原则是在这里得到初步的、尽管还不系统但却是最重要最本质的表述。《手稿》中,对实践概念和实践原则的阐述是通过“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原则”的提出和发挥而达到的。从具体的内容看,马克思把“劳动”(“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的体现,通过分析劳动的历史形态提出“异化劳动”学说,并联系地追问了私有财产的人学本质。这一追问不仅导致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也引发了本体论上的伟大变革,即脱离传统的理智形而上学的束缚,通向现象学的人学,成为对人的生存论本质的探讨。在这里,马克思的研究是把实践(《手稿》中称“劳动”或“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与对人的本质提问结合起来的:一方面实践是在对人的本质提问中确立起自身的本体论意义,另一方面对人的本质的提问因其实践的解答而达到本体论的说明。它实际地标示着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从方法论进入到了本体论。
《手稿》中有两个重大的思想。第一,由于实践是关于存在与非存在、存在的现实性、自然界与人的现实存在的根本原则,所以,马克思认为,一切理解或解释活动的出发点只能是人类的社会实践。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或“感性的活动”,一切对象都变得抽象而不可理解。在《手稿》中,马克思有一个命题就是“非对象性的存在是非存在”。这一命题的意思是说,离开人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一切存在对人来说就变得没有意义,因而对人来说也就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而是“非存在”或者“无”。而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理解或解释活动不可能是指向一种非现实的东西,而只要是对现实存在的一切(自然、人或“本文”)进行阐释,就又无可回避地牵扯到对作为存在的那个存在(“前概念”、“前知识”)的理解。在这里,作为存在的那个存在就是指人的“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当马克思把实践当作区别于自然本体的人的本体时,他实质上是指证了解释学的本体论意义。第二,既然劳动乃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既然人的本质只能在对象性的活动的产物中得到现实的体现,那么,对劳动活动的对象性存在的理解,也就成为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客观理解。《手稿》中,马克思特别指证了人的对象性活动之最普遍、最根本的产物就是“工业”——“通常的、物质的工业”。马克思说,尽管工业直接完成着人的非人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形式,但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的人的心理学”。这里马克思的意思是,任何理解或解释活动,在说明人的本质时,不能脱离活动的对象性存在;在对某一对象性的存在进行诠释时,又必须看到对象性存在的属人的本质。在这里,马克思以现象学的人学贯穿解释学,正是对解释学的本体论意义的指证。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实践原则的本体论意义被清楚地加以表述。《提纲》中,马克思提出问题;而在《形态》中,马克思则径直把实践本体论展示为生存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本体论解释学在《提纲》和《形态》中进一步得到了深化和确立。其观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为理解—解释活动澄明本体论的前提(即社会实践的前提)。客观说来,马克思在《手稿》中确立自己的本体论哲学时,在理论上借助了两个人的重要思想:一是费尔巴哈关于“感性—对象性”原则;二是德国古典哲学关于“活动”的概念,特别是黑格尔的劳动观。尽管马克思在吸收这两位思想家的观点时表现出了他的批判和超越和向度,但是这种批判的大功告成和完全脱离旧哲学的窠臼,则是在《提纲》和《形态》中才达到的。
《提纲》中,马克思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即“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这里,马克思以批判的形式肯定和宣示了自己哲学的态度和纲领:应该把理解或解释活动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看到理解或解释活动规定着实践活动的方向和方式,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要看到,任何一种解释活动都是在实践活动的基地上得以展开和形成的,实践活动对于解释活动具有本体论的优先地位。正是这样一种关系,马克思在《形态》中进一步指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4](P221)因此,是否是从实践出发理解和看待对象,这是旧哲学的本体论与新哲学的本体论在原则上的差别。《提纲》中,马克思这样提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P189)这一表述所包含的思想是异常深刻和值得发挥的,因为它正体现着新哲学在哲学史上完成的革命性变革和当代意义。从肯定方面说,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学要求把存在物(事物、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从否定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学反对抽象的物质观念,因为它具有唯心主义性质和倾向。“抽象的物质”实质上分享着唯心主义基地。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抽象的自然界”只不过是“自然界的思想”,那么,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来说,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离开人的经验和存在所谈论的自然,亦是“抽象的物质”。由于这种唯物主义越来越“变得片面了”[3](P163)、“变得敌视人了”[3](P164),所以,这样一种哲学“必将永远屈服于现在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与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3](P160)。这种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把“实践”视为一切存在与非存在的本体和最高原则的新的哲学形态。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马克思哲学的一般原则,也是他本体论解释学的根本原则。
第二,进一步把理解或解释活动看成是人自身的一种生存方式。“理解是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这一命题,不是海德格尔而是马克思最先提出的。马克思在《形态》中表达的思想最明白不过地陈说着这一本体论解释学的命题。
马克思在《形态》中着力从历史的角度揭示人的几种生存样态。在《形态》的一开头马克思回答了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以什么为前提的问题。他指出,任何历史的记载都应该“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它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5](P42-43)马克思对自己的历史观的这一概括,表征着他对人的存在即“人的实践生活过程”的整个描述,亦即对人生存境遇的整体揭示。按照他的思路,人的整体生存境遇有这样几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生存样式:(1)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样式(“生产生活本身”);(2)人的政治生存样式(“国家生活”及其一切制度设施);(3)人的观念生存样式(一切“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6]。
理解或解释活动,作为人们的意识活动、观念存在,作为人本身的一种生存样式,马克思在《形态》中主要是通过对“意识”及“意识形态”的考察分析而揭示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人对自然,人对人从而人对社会的多重对象性关系中,人以自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自己同一般动物直接区别开来。正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才得以通过对象化的活动使自己的存在具有多重对象性关系;同时,也正因为人的存在的对象性关系的多重性,他才得以在总是非完成或非封闭的存在状态中使自己成为有意识的存在物。“意识一开始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5](P34)。人是自己的思想意识的生产者,而且思想意识一旦上升到观念形态,它又“透明”着人的生存样态。马克思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人们的意识活动和观念存在。其一,意识的产生与人的“感性的活动”或“实践”有着发生学意义的关系。作为产生意识的物质(人的大脑)和产生大脑的物质,都不是一般“感性的对象”的物质,而是“感性的活动”的物质;与意识有着某种不解之缘的语言,同样也只是由于“感性的活动”的迫切需要(交往的需要)而产生。其二,科学、哲学、道德、艺术、政治、法律等“纯粹的”理论,不只是人的观念对象的当下影像,更主要地“印证”着“感性活动”的主体的一种认知系统、意念、审美情趣和价值观念。这不仅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相当程度的确证,更是人对自己对象的自然、人和社会的多重关系的一种观念把握和文化把握。其三,正是这样一种观念形态,反映着对应的人的自己的多重对象性关系,因而它实际地表征着人在现实世界的各种生存样态。马克思说,从根本上看,意识只可能是社会的、历史的意识,意识的根源乃在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现实的历史活动之中。“意识形态”是由于人的“感性的活动”的发展,确切说是由于分工的发展造成的。
三、贯穿于马克思一生理论活动中的批判解释学
马克思的一生都在思考和解答着他那个时代的课题,即资本主义向何处去以及人类如何获得自我解放。这一课题理所当然地与“市民社会的高度发展和完善”有着直接关联。马克思是通过对哲学的批判返归现实,从而解答时代课题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对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对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形式的批判”……,这一系列哲学的批判,不仅使马克思得到了严格的理论锻炼,加深了对现实社会矛盾的认识,更加透彻地理解了近代哲学和哲学本身,而且使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这里,依据马克思哲学创造活动的历程,可大致把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在《博士论文》阶段,马克思试图通过对“自我意识”哲学的阐明和发挥,特别有效地表现出所谓启蒙、自由、反叛等具有社会批判意义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主要是通过对自我意识哲学的社会批判意义和社会启蒙意义的阐发而得到体现的。首先,自我意识作为“自身肯定的完整性”,反对神(或上帝)的观念。正如伊壁鸠鲁的哲学被特别地理解为“自由的无神论”一样,马克思试图通过这种无神论的自我意识的原则,来与现存社会的理论纲领形成尖锐的对立。其次,自我意识作为自由的精神式样,扬弃柏拉图式的宗教激情,从而确认批判的科学和启蒙精神的结合理性。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社会只有通过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启蒙才能燃起“纯洁的理想科学之火”,并且重建“世界历史进程中生气勃勃的精神”。最后,自我意识原则也直接意味着某种社会政治意图(尽管这种意图主要是以否定的方式来体现的)。对马克思说来,既然“自我意识”是一切的基础或源泉,并且仅仅存在于自我运动中,那么历史就不是由最高实体所完成的东西,而是在时间中不断向未来进入和生成的东西。既然这一原则的本质乃是持续的否定性和纯粹的自发性(能动性),那么,以批判为中介的自我意识的实现过程就是一个无限制的发展。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所确立起来的真理,就是“人”(个人)及其“自由”。
2.从《巴黎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个阶段,马克思通过“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和对“意识形态”本质的揭示,批判了私有制特别是当下社会的不合理性,展现了人的理想生存样态和理想的社会图景。
《手稿》的一个重要理论特色就是“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认真的批判研究”和“完全经验的分析”,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规定,并初步描述和分析了现实社会的基本方面,即私有财产的现实。异化劳动与私有制是相互表里的,正像异化劳动生产出私有制的基本关系一样,私有制也不断地巩固和再生产出异化劳动的前提和结果。这种本身分裂的、矛盾的和异化的社会经济现实,既是国民经济学的基础,同时也构成了异化的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因此,一方面,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更加深入地接触到了世俗基础本身的矛盾,因而较之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向前迈进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步;另一方面,异化劳动学说是对现存社会的私有制前提的批判,远远超出了国民经济学之不可逾越的界限和障碍,开启了社会理论和社会批判的新方向。
《手稿》的批判立足点是共产主义或“人类社会”。通过对私有财产人学本质的追问,马克思把“异化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异化”,并进而把这种“自我异化”了解为最终会被得到“扬弃”。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4](P117)在这里,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深入到了历史的本质的维度中去了”。如果说“无家可归状态变成了世界的命运”,那么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正是从这一“存在的历史的意义去思此天命”。在这一点上,现象学的胡塞尔和存在主义的萨特都没有达到与马克思在同一维度对话的水平[7]。
关于“意识形态”的批判解释学是马克思在《形态》中提出的。《形态》中,马克思在指证了意识形态的社会历史根源后,进一步对意识形态的特征以及它的根据本身进行了分析。这一分析表明:(1)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本身分裂的结果。只是由于社会生活本身的分裂,才一方面导致意识形态在表面上独立发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导致了意识形态同生产力、同社会状况发生矛盾的必然性。(2)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3)意识形态具有思辨的目的论和抽象的普遍形式。一方面人们总是爱把从后来历史中得出的抽象,思辨地想像为前一个历史时期的“目的”;另一方面统治阶级总是赋予自己的私利以普遍性的思想形式。(4)意识形态总是歪曲和颠倒现实的关系。既然意识形态乃是从社会分工和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既然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那么,所谓独立性和普遍性的思想,不过表现着“共同利益的幻想”;正是这种幻想,使得现实关系被掩盖起来、被颠倒过来,使得“观念统治着世界”、“观念统治着历史”成为意识形态的普遍特征。因此,马克思说:“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5)必须对意识形态进行理论的批判和实践的批判。从理论上说,不对意识形态进行理论批判,就不可能揭示意识形态的基础和秘密——现实的社会生活及其内容矛盾和分裂,从而去除意识形态对现实关系的歪曲和对自身的遮蔽。从实践上看,既然意识形态是从现实社会本身的分裂,是从内部对立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那么,对意识形态的实践批判意味着实际地“改造工业和社会制度”,意味着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对立。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批判,马克思实际地解构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实质地表述了这样一些批判解释学的哲学观点: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不是用单纯的观念批判去解释历史的变动,而是用现实的历史变动去说明观念的兴衰起落;不仅仅只从理论上解释对象世界,重要的是要从实践(行动)上去改变对象世界。这最后一个意义就是马克思经常提到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当下社会生活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拜物教”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再现了这一社会人的历史的生存(“物化”)的图景。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主要是通过对商品的分析而达到的。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充满了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却表现为商品与商品互相交换,以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由于这种转换,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受的物。这种人和物颠倒的幻觉似于宗教迷信,所以称为商品拜物教。与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相联系,马克思还揭示了货币、资本的拜物教的性质和秘密。马克思认为,“拜物教”只会产生这样两种结果。一方面,物的自然属性被主体化,从而构成了超感觉的、神秘莫测的东西。生产资本会自动产生利润,生息资本会自动产生利息,土地资本会自动提供地租。这些神秘性决不是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而是物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的必然表现。另一方面,人被物化。在一个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里,不但人成了物、商品、货币、资本、机器和技术的奴隶,而且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由于变形为物与物的关系而变得晦暗不明。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实际上只不过说明,批判解释学应该注意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即既然这个物质世界是人类的生活世界,那么对这个世界一切“物”的说明解释或对物与物的关系的批判分析,就要透过物的掩盖层面发掘人与人的真实关系或人的真实存在。解释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不是实用的一种技术,而是批判。这种批判的目的是通过联系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揭示资本主义意识形式的伪装,把握历史过程的真实意义。
4.从中年起特别是晚年,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学的深入研究,把自己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东方社会”,提出了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从而解构了“欧洲中心主义”。
在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中,有关于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也有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马克思关于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是他通过对西欧社会历史的研究而提出的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和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是他的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和在分析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趋势后,提出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著名论断。马克思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东方社会由于其自身特殊的地理环境、社会组织和政治制度,将会表现出与西方社会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和社会形态的复杂性。既然如此,那么在东方社会的研究中套用西方社会的理论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一结论蕴涵着它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解构。这里,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体现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和思想:不存在着抽象的一般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也就是马克思赞同的黑格尔的真理观,即真理不在开始,也不在结尾,真理在过程之中。既然真理是一个过程,那么对某一对象或“文本”的解释说明,就必须结合这一对象或“文本”特有的历史情境,作出具体的结论。不是照搬或套用一般原则,而是要在解释学中贯彻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原则。逻辑建立在经验事实之上。
透过马克思整个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我们看到,不论是他的早期阶段,还是他的中晚年,其批判解释学的对象都是直指“元叙事”(黑格尔式的思想传统——“纯思辨理论叙事”和法国启蒙主义的思想传统——“自由解放叙事”),从而力图揭示“资本主义持续变革的逻辑”,预见性地阐述资产阶级时代所面临的经济危机、文化危机、社会危机。这种批判解释学提供的是“整体社会的视界”(杰姆逊语),它表明,对于当代批判理论来说,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是“不可超越的视界”。
综观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无论是他的方法论解释学,还是他的实践本体论的解释学,甚或是他的批判解释学,一个共同的目的都只在于不断进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本文之间的对话。这其中,他主张实践的优先性,并始终坚持历史主义的意识。如果按照海德格尔的话说,理解是指一种“筹划”,那么,马克思的整个解释学哲学理论实质上就是表明,人们根据自己的可能性来选择自己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并进而筹划着自己的未来。我们认为,这样去理解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是比较恰合马克思对“人类解放”怀着深深眷恋的旨趣的。当然即便是这样一种“恰合”,仍须我们认真去领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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