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副院长公告
2013-01-24来源:上海财经大学网

上海财经大学已有95年历史,现为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为了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副院长。兹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法学院副院长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国际化办学视野,对提升办学水平有深入的理解和强烈的兴趣,能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管理经验较丰富;

4、具有法学学科专业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待遇:按人事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函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或组织部)。

3、报名材料:(1)填写《上海财经大学中层干部招聘报名表》(登录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下载);(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清单;(4)承担科研项目清单。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信息及相关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或组织部),邮编200433。

2、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6-21-65904710(组织部刘凯);86-21-65652694(人事处孙磊)。

3、E-mail:zhaopin@mail.shufe.edu.cn

jiaoliu@mail.shufe.edu.cn。

4、申报者经学校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本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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