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十二五”期间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宝山区党政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正科级职位
宣传部新闻科科长1名;
国资委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
顾村镇信访办公室主任1名;
(二)副科级职位
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1名;
审计局审计业务科副科长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企事业干部;
3、具有本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公务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2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单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报考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当的职务层次及任职年限。
(二)资格条件
详见《宝山区党政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简章》(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选拔办”),具体负责选拔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应相互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宝山区友谊支路6号,近宝杨路)。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宝山区竞争性选拔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可根据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报考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区选拔办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职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不低于8:1。低于8:1的,不列入本次竞争性选拔的范围,相应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要求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笔试、面试安排在春节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考察
笔试、面试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2名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各职位选拔单位牵头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配合。考察由职位选拔单位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决定
各职位选拔单位集体讨论,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拟任人选为公务员的,报区选拔办备案;拟任人选为参公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区选拔办审核后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经区选拔办同意后,该职位可空缺。拟任人选为企事业单位的需参加体检。
(六)公示
经审核同意后的拟任人选按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任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胜任者免去其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五、咨询监督
职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组织部36070015 金老师
宣传部36070019 尤老师
国资委56168204 凌老师
审计局56104655 宋老师
顾村镇36190189 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5669208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A301室
邮政编码:201999
附:1、
《2013年上海市宝山区竞争性选拔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上海市宝山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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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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