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09年招聘公告
2009-05-14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一、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略),详见云南艺术学院网站(www.ynart.edu.cn)。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资历要求 其它招聘条件
音乐学院教学岗位 1 硕士及以上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 硕士及以上 指挥
美术学院教学岗位 1 硕士及以上 摄影
1 硕士及以上 油画
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岗位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设计学
4 硕士及以上 艺术设计(含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视觉传达、服饰艺术、数码媒体艺术
商业摄影与媒体)
1 硕士及以上 动画
戏剧学院教学岗位 2 硕士及以上或高职 播音
1 硕士及以上或高职 导演
1 硕士及以上或高职 表演
2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戏剧戏曲学(戏剧理论、史论)
1 硕士及以上或高职 戏剧、影视编剧
社科部教学岗位 1 硕士及以上 英语
1 硕士及以上 体育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汉语言文学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美学
艺术文化学院教学岗位 1 硕士及以上 电影学
1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行政管理
电影电视学院教学岗位 1 博士或副高 电视新闻学
1 硕士及以上 电影学或广播电视艺术学
(影视录音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电影学(视听语言方向)
高职学院教学岗位 1 硕士及以上 室内或景观艺术设计
1 硕士及以上 舞蹈表演
思政部教学岗位 1 博士 思想政治理论
附艺校教学岗位 1 本科及以上 舞蹈学
1 硕士及以上 作曲技术理论
1 本科及以上、中教高级职称 政治课
1 本科及以上、中教高级职称 语文课
公开招聘岗位合计 33    

所有岗位应届生或社招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教学、科研人员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新参加工作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要求)。

(二)教辅、管理人员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学生,热爱教学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新参加工作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要求)。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27日。

报名方式: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和电邮方式报名。

报名表下载地址:www.ynart.edu.cn        Email:rsc@ynart.edu.cn。

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免冠半寸近照2张。

报名地址: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

报名电话:(0871)6249022

联系人:张老师(人事处)  

五、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艺术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待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复核后,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只需参加面试。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紧缺急需专业可低于3:1的比例。

由学院成立的专家考核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实作等方式进行。

(二)应聘教学辅助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笔试考试,且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考察与工作岗位要求掌握的相关基本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专门的复习参考书和教材)。

笔试时间:待定(待行政、教辅岗位公开招聘时确定)    

笔试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2、面试。由学院成立考核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提问、实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09年6月8日至6月26日。

七、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7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计划招聘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第一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的,则取消招考计划。

2、 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3、 公示和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待公示期满,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4、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71—6249022(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249129(监审处)

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

200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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