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东方学者”特聘教授2013年招聘公告
2013-01-14来源:上海海事大学网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现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我校相关学科的东方学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学校概况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和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占地2000亩、投资20多亿元的临港新校区已于2008年基本建成。目前学校占地161.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万名,其中本科生15145人,各类研究生2238人,设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点,43个本科专业。拥有航运仿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航运技术与控制工程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等6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挂靠我校,并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国际组织、港航企业等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

学校将立足航运,依托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努力建设成世界高水平的海事大学。

二、 招聘学科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设计制造、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国际贸易学、工商管理、国际法学(海商法)、物流管理与工程、产业经济学、港航电力传动与控制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及理论、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三、 招聘岗位目标和任务

在岗特聘教授应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项目等方面达到如下的目标:

1. 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和上海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 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四、申请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申请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前述职务的其他相应职务。在海外学习或工作2年以上,已回本市高校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2年内。

3.本市非高校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至少有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特聘教授须40周岁以下,申请讲座教授须50周岁以下;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申请特聘教授须45周岁以下,申请讲座教授须55周岁以下。

5.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职务、年龄、学位等要求。

6.特聘教授聘期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讲座教授每年应在受聘高校工作不低于3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7.以团队方式引进的东方学者在经费资助上,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团队人员情况适当增加。

五、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外任职证明以及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专利、主持科研项目、学术兼职等情况)。

六、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可来电、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人事处

邮编:201306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21-38284232

传真:8621-38284238

电子信箱:jieli@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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