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简章
2013-01-11来源:中南民族大学网

一、引进计划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教授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32周岁,硕士不超过28周岁,本科不超过26周岁。

三、待遇

(一)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待遇面议。

(二)博士生导师、省级学科带头人

1、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

2、提供160 m2左右周转用住房(周转期内免收房租);

3、5年内享受2000元/月的补助;

4、配偶可随调(若配偶不随调,5年内学校给予500元/月交通补助);

5、根据科研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管类5-8万元,理工类10-15万元。

(三)教授

1、安家费5万元,购房补贴15万元;

2、提供140 m2左右周转用住房(周转期内免收房租);

3、配偶可随调(若配偶不随调,5年内学校给予500元/月交通补助);

4、根据引进时的科研情况,提供科研配套资金:文管类2-3万元,理工类3-5万元。

(四)博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者)

1、购房补贴10-15万元;

2、提供120 m2左右周转用住房(周转期内免收房租);

3、无高级职称者,享受副教授岗位待遇;

4、享受600元/月的特殊津贴;

5、配偶可随调(若配偶不随调,5年内学校给予500元/月交通补助);

6、根据引进时的科研情况,提供科研配套资金:文管类2-3万元,理工类3-5万元。

(五)博士(仅取得博士学位证书者)

1、购房补贴5-10万元;

2、提供100 m2左右周转用住房(周转期内免收房租);

3、无高级职称者,享受副教授岗位待遇;

4、享受500元/月的特殊津贴;

5、配偶为本科学历可随调(若配偶符合条件但不随调,5年内学校给予500元/月交通补助);

6、根据引进时的科研情况,提供科研配套资金:文管类2-3万元,理工类3-5万元。

四、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简历(需解决配偶随调者还需附配偶情况),并说明本人意愿及要求;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

3、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刊物;

4、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编:432000

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365

E-Mail:rscrcyj@163.com(主题内请注明应聘的专业、岗位)

2013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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