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现专业技术资源的优化整合,建立健全充满生机活力、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12年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列入转制改企的单位除外。
二、聘任对象
各事业单位截至2012年12月31日之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以证书或文件为准)的所有人员(参依照管理单位人员除外)。
三、聘任
完成东海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聘任;其他(含乡镇)各事业单位按原政策执行。
(一)聘任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单位经研究可直接降聘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并报县人社局事业科备案。
1、专业技术人员已离开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本专业工作;
2、调入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与所从事的岗位不对口;
3、在任职期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业绩一般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4、在任职期间内,由于个人原因,给本部门、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聘任实际操作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1、于即日起开展2012年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后兑现工资的时间为聘任时间的次月。
2、工人身份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聘任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聘任后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其岗位,否则,将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一切待遇。
3、聘任后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按照实聘岗位获取相应工资报酬,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
4、各单位聘任工作从即日起到2013年3月10日截止。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该单位没有需要聘任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任报送材料
各单位在聘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
2、聘书(聘期为2012.12-2013.11,周期1年)
3、继续教育证书(201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总学时不少于72学时,完成网络公共课一门。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不作要求)
4、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不作要求)。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确保聘任工作顺利实施。
各单位需要报送《东海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纸质一式三份(需盖章)和电子表格(Excel表),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同时携带电子表格(U盘)或发送至dhxrsjsyk@126.com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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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doc》来源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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