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人民调解工作室招聘人员
2013-01-07来源:苏州高新人才网

一、对象及基本条件:

为人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

从事人事工作五年以上,已办理退休手续;从事过律法法律工作者、法官、相关行业的人员优先,待遇面议(女50岁以上,男60岁以上)

二、岗位职责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调解工作。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2-68084068

邮箱:cao.rr@snd.gov.cn

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3楼仲裁院)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月11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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