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
2013-01-04来源: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公开招聘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四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编外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感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身体健康;

4、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及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①报名时间:2013年1月4-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②报名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机关南栋4楼司法局2411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9411,联系人李科长。③报名资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资料审核和岗位匹配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3、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及体检。经面试、考察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视聘用情况而定。工资待遇22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法定的五项社会保险。

天心区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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