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沙市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2012-12-29来源: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序号 招聘单位及代码 招聘职位及代码 编制及聘用形式 招聘范围 职位计划数 招聘的条件 备注
性别 最高年龄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一般条件 其它条件
1 长沙县卫生系统所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 西医临床(001)

差额事业编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编制到人;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编制到单位不到人) 差额聘用
面向县内 50 不限 35 大专 西医临床及相关专业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证书。  
影像(002) 4 影像及相关临床专业
中医(003) 10 中医及相关专业
公共卫生(004) 2 预防医学及相关临床专业
药剂(005) 2 药剂及相关专业 具有药剂士及以上资格证。  
护理(006) 28 护理及相关专业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  
检验(007) 2 检验及相关专业 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证。  
财务兼办公室(008) 2 财会、文秘及相关专业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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