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入场后不准喧哗、讨论。
3、考生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无效。
4.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旁窥、交谈、传递纸条、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发现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交卷后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谈论。不得将试卷带走,凡带走者,取消资格。
6、自觉遵守考场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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