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现就编报2013年普通高招计划(草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根据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学校和本单位“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突出质量的原则,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各专业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强化“三率”(报考率、报到率、就业率)意识,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认真调研论证,科学、合理地编报2013年普招计划。
2.参考往年各专业情况,对“三率”低的专业,要压缩招生规模;对“三率”高,尤其是生源好,社会人才需求量大,发展前景看好的专业,在办学条件允许,保证教学质量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3. 2013年招生专业名称以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继续进行学科大类招生改革试点,请有条件的学院认真论证,填报按大类招生的学科类并注明包含专业。
4.今年批准增设的新专业、本硕连读、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煤炭单招专业,招收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要一并填报。
5.请按照附表格式填报招生计划,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学制的专业应分开填写,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包括建议主要招生省份、文理科比例、录取规则、对考生的特殊要求等)务必在备注栏内注明。由各单位主要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2月26日前交校招生办公室(力行楼327室)。招生办将以此为依据,并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我校2013年普通高招计划草案,报学校审定。
招生办联系人:司朝霞 电话:3987227
招生办公室
2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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