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红河州招商局面向全州公开考试选调公告
2012-12-13来源:红河州公务员局

为充实州招商局的科室干部力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更好地推动全州招商引资各项事业的开展,报经州人社局公务员局同意,决定按组织程序面向全州机关各部门公开选调2名副科级以下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选调条件

这次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需面向全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通过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试选调。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

(二)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 0日以后出生);

(五)副科级以下职务

(六)具有5年以上工龄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七)热爱招商引资工作,身体健康,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不宜调动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需填写《红河州招商局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报名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二)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至21日。报名时,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年度考核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免冠同版正面照片3张,交到州招商局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一楼C132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12月24日到州招商局办公室C13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873-3732755

信息查询网站:红河州协同办公平台、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红河招商网

(三)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考生在选调工作开展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选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转任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 0 1 3年1月6日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业务、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基本州情、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操作及办公软件等方面的知识。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月8日上午8: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州招商局负责组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由市发改委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考察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州招商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及任职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工作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73-3732755(红河州招商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73-3737737(红河州第四纪工委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州招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2012年红河州招商局面向全州机关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及考生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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