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加快建设广西强县、打造北部湾经济区新兴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一)机关单位正科级非领导职位1名。
中共横县委员会正科级组织员1名。
(二)机关单位副科级职位8名。
1.中共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横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1名;
2.横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
3.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科长级)1名;
4.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5.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中队政治指导员1名;
6.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内部保卫中队政治指导员1名;
7.横县公安局云表派出所警长1名;
8.横县公安局陶圩派出所警长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1.中共横县委员会正科级组织员职位面向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拔。
2.中共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横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职位、横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位面向各乡镇、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拔。
3.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位面向县检察院系统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拔。
4.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中队政治指导员职位、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内部保卫中队政治指导员职位、横县公安局云表派出所警长职位、横县公安局陶圩派出所警长职位面向全县公安系统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拔。
三、选拔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符合具体职位的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报考中共横县委员会正科级组织员职位要求: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要求: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职务满3年以上(不含试用期);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近3年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年限资格条件中,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二)职位要求
1.中共横县委员会正科级组织员职位:中共正式党员;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中共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横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职位:中共正式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横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熟悉法律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位:热爱法律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5.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熟悉办公室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中队政治指导员职位、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内部保卫中队政治指导员职位: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公安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横县公安局云表派出所警长职位、横县公安局陶圩派出所警长职位:熟悉公安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基层实际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公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步骤进行。
(一)公布简章(2012年12月7日)
在横县时讯、横县电视台和横县党建网发布公告(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组织报名(2012年12月7日—21日)
本次公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横县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表格可向横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横县公选办)索取,也可从横县党建网上下载,网址为:www.gxhxdj.com;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材料纸张统一要求使用A4纸;
3.提供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正面彩照5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2012年12月下旬)
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为确保选拔质量,当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低于6:1时,该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改报其他职位的,须符合改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即取消其考试或任职资格。
(四)适岗评价(2012年12月下旬)
成立考评委员会对合格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适岗评价并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附后),适岗评价总分为100分。
(五)笔试(2013年1月上旬)
笔试考点设在横县(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综合测试方式,测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包括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和选拔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成绩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并通知考生本人。
(六)面试(2013年1月上旬)
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横县公选办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考官由评委组和评议组构成,评委组由有关专家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公选职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的县领导等共7人组成;评议组由县“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县纪委委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共7人组成,考生的面试成绩为评委组评分结果×0.7+评议组评分结果×0.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过程中将邀请县委常委代表、县“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县纪委委员代表、退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等各方面的干部群众进行旁听,并对考生进行当场民主测评。面试统一在横县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并通知考生本人。
(七)组织考察(2013年1月上旬)
按适岗评价成绩20%、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对评价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测评。在考察过程中采取“三延伸”的考察办法,即由所在单位向原单位延伸、由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由纵向考察向横向考察延伸。
(八)研究决定(2013年1月中旬)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按照1∶2的比例将各职位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为确保公选质量,如在县委常委会票决中人选得同意票数不超过实参加人员的半数,或县委常委会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任职(2013年1月中旬)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县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的领导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未尽事项请向横县公选办咨询。地址:中共横县委员会组织部(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邮编530300,联系电话:
0771-7238939,传真:0771-7238919,电子邮箱:gxhxgxb@163.com。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71-7239016。
本简章由横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横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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