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经宁波市自考办决定给有志报考自学考试的人员再提供一次2013年4月自考补报名机会,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尚未报考过2013年4月自考课程的新老考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12月14-15日到象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教育园区内)自考办公室报名。希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不要再错过最后的报名机会。
三、注意事项:
1.老考生报名时请随带“准考证”;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
2.《报考简章》和《专业计划》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
3.考生都须用现金支付报考和教材预订费用(每课次报考费48元、教材预订费40元,首考生准考证制作费15元)。
4.本次报名不能补报毕业论文和实践课程;已报考过2013年4月自考的考生不能再增报课程。
象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2012.12.10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