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焦作市修武县全县范围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12-07来源:修武政府门户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创新干部选拔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一)正科级职位3个

1、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主任1名(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县商务局局长1名;

3、县项目办主任(正科级)1名。

(二)副科级职位4个

1、县总工会副主席1名;

2、团县委副书记1名;

3、县妇联副主席1名;

4、县招商局局长(副科级)1名。

二、选拔的范围和报名条件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坚持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晰,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3、有胜任拟任职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正式干部,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一年以上(2011年12月1日以前任副科级)。已是正科级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应为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国家正式干部,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工龄2年以上。

报考其它副科级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正式干部,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工龄2年以上。已是副科级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县妇联副主席的,应为女性干部。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参加过任何反动或邪教组织。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办公楼二楼西)

联系电话:7192082

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录用办法和程序

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及历史、县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拟招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每个职位按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录用。

修武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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