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改善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根据邵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邵人社发〔2010〕43号)文件精神和本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指标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求和农村学校缺编情况,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其中中学数学教师3名,中学英语教师3名,中学生物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22名、小学数学教师22名、小学音乐教师4名、小学体育教师4名),每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学历要求。报考初中职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及小学音乐、体育教师职位的须专业对口,小学音乐教师职位要求为声乐、舞蹈专业,小学体育教师职位要求为体育教育、球类、田径专业;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职位的专业不限。
6、具有所报职位需要的相应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全日制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
7、小学体育教师须为男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8、报考者年龄为1976年12月15日至1994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招考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月4日-1月5日,准考证领取地点: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清区政府机关大楼二楼西头)。
2、报名地点:双清区劳动保障大厅(宝庆东路陶家冲十字路口)
3、报名事项:
(1)报名者需持学历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其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13年全日制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凭大学生就业推荐书原件报考。
(2)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
(3)考生按职位报考,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4)考生本人必须先签订五年内不要求工作调动的承诺书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5)报考费:按双清区物价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区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教育等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6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各占总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初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师范类本科层次本学科相关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师范类专科层次本学科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5、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初中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采用微型课的形式,小学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应课程内容。试教考生临时抽签确定试教课题。
6、报考音乐、体育职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其中说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7、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折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四)体检。
1、每个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专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名,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学历一样的按年龄排序,年龄大的优先。凡有不参加体检者的岗位依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5、体检费:按实收取。
(五)政审
1、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教育等有关等部门进行政审。
2、政审内容:
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凡有精神病史、吸毒史或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司法部门刑事、治安拘留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及其他不宜聘用到教师岗位的情形,不予聘用。
3、政审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时间计算在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已被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拟聘用的2013年全日制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9月1日前凭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签订聘用合同,在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前必须与双清区教育局签订见习合同,待遇参照双清区代课教师待遇标准发放,不能按期提供真实证件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人事档案由双清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试用期满后人事档案归口区教育局管理。
3、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式教师待遇,对无从教经验的,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实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4、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本方案由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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