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
2012-12-05来源:上海人才市场网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3名。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二、招聘岗位说明

1. 招聘职位: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房管办事处行政辅助人员1名

专业不限,法律、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工民建等相关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政策法规,独立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2. 招聘职位: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房屋信息查询行政辅助人员1名

专业不限,法律、房地产经营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档案管理及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档案查阅等工作经验、取得相关档案职称或证书者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档案管理知识,独立开展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及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3. 招聘职位: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行政辅助人员1名

专业不限,房地产经营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政策法规,独立开展存量房买卖合同签约、信息备案、核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明等工作。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9日上午9:00—下午4:00(双休日除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均可以(报名邮箱:pt1077@163.com)

2. 报名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真北路2100号 近铜川路)

(交通:公交727、62、750、562、63路)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四、人员录用

1.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普陀区房屋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五、相关待遇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普陀区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52564588转1069 王先生

52564588转1089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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