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习器材管理人员1名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影视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5岁;
2、了解前后期器材设备性能,熟悉制片管理全流程;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文与设备产商进行交流;
4、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的工作。
(二)应聘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请通过电子信箱提交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附近照,二寸正面免冠照一张,生活照一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户口卡复印件一份。
3、相关工作经历、发表文章及获奖等能够表明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C楼307办公室
邮编:100088电话:010-82283247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xinyu@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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