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洛阳市经济管理学校爱贝兒国际幼儿园招聘简章
2012-12-03来源:洛阳人才网

洛阳市爱贝兒国际幼儿园是洛阳市经济管理学校引进社会资金合作举办的一所高档次幼儿园,为把它办成政府放心、家长满意、高水平的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品行高尚富有爱心、教学理念新颖、教学能力强的幼儿教育工作者21名,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身份为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面试和考核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组织

由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市经济管理学校、市爱贝兒国际幼儿园共同组织实施。

三、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人数和范围

序号 岗位 职数 年 龄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 性别 薪酬 岗位要求 备注
1 园长 1 30岁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5岁) 普通大专及以上 2500-3000元/月 两年以上园长工作经验 不限
2 业务园长 2 25-50岁 中专及以上 1800-2000元/月 四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 不限
3 行政园长 1 25-45岁 大专及以上 1800-2000元/月 较强的协调和文字功底 不限
4 英语教师 3 20-35岁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500-1800元/月 英语专业 洛阳户口
5 幼儿教师 10 20-35岁 中专及以上 1200-1800元/月 幼教专业 洛阳户口
6 保育教师 4 25-40岁 中专及以上 1000-1500元/月 幼教或护理专业 洛阳户口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考试,经初试、复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除周六、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信息科(建设大厦东座14楼A02室);

3、报名时由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④近期同版1寸免冠照片3张;

⑤已经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①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②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60元;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初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

2、初试成绩及复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ylwpqzx.com/最新动态)、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市内招考)进行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员的确定:各岗位根据初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员。

2、报考4、5、两个岗位(英语教师、幼儿教师)的考生按要求对指定的课程内容进行试讲。

报考1,2,3岗位(园长,业务园长,行政园长)的考生须提交工作简历、以往业绩阐述及对新岗位的工作计划书,同时参加复试。

报考1,2,3,6岗位(园长,业务园长,行政园长,保育教师)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复试,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灵活变通能力。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本类别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聘用与派遣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为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按招聘简章中规定,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发放,并为应聘者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

七、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2209259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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