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方案
2012-11-29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建筑类高职学院,2003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湖南省建筑学校与原省部级重点中专湖南省建材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长沙职工大学并入学院。学院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学院分为四个校区:湘潭的高新校区(主校区)、新湖校区,长沙的南湖校区、湘春路校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建工集团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和实施。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42号)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03室)报名。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同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1寸证件照2张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电子版以及电子证件照发到邮箱 hnuccdx@163.com并于参加面试时按现场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原件予以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或面试)合格分均为70分。两项成绩之和构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依据《高等教育学》(湖南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心理学》(湖南大学出版社),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方式和教案设计水平。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者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1-58662802,

联系人:袁老师15084875110。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1月29日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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