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专、本、二本公告
2012-11-28来源:复旦大学网

复旦大学2013年春季招收非全日制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第二本科生1000人。作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学校,学校自主招生、自主考试、自主录取网络教育学生,由本校网络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教学和管理。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复旦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还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考。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将授予复旦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学习形式

一、在线学习方式:网上课件点播、网上讨论、网上答疑;

二、混合学习方式:在线学习和面授学习相结合。在线学习约占课程数的30%。,面授学习约占课程数的70%。面授课程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

学费收费标准

按学分收费,上海地区收费每学分180元,英语专业每学分200元;非上海地区收费每学分125元。

录取原则与录取方式

一、高中起点专科

1、录取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能力,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按照相关高考成绩(包括普通高考、三校生考试和成人高考),达到高考相应分数线者免试入学。其他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的社会报名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能力,择优录取。

二、专科起点本科

1、录取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能力,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考试录取。符合免考免试条件,可申请免考免试。

3、免考、免试说明: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①持有大学英语CET(4、6)级证书者;

②CET4级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分数线者;

③取得PRETCO-A级、全国公共英语PETS3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④年满40周岁者的考生。

(2)凡取得省级计算机一级或国家计算机一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考试:

①同时持有上述英语证书和计算机证书者;

②持有双专科毕业文凭者;

③达到由国家组织的高考录取分数线者;

④达到省级认定的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录取分数线者。

三、第二本科:凭本科毕业证书报名,审核后免试录取。

报名考试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3年3月1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30(节假日不休)。

二、报名必备:

1、毕业证书:

(1)高中起点专科:普通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专科起点本科:国民教育系列的应、历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第二本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一张1寸照片或电子照片(照片格式:文件格式JPG,文件大小40K以内,图片宽高不超过150*210;

4、申请免考免试的考生需带:准考证和成绩单、相关证书、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5、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课程26元。

三、入学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报名后具体通知

2、考试地点: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各校外学习中心(考前一周确定具体地址)。

入学时间:2013年3月。

其他说明

一、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考:教育部教高厅[2004]2号文规定,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2004年3月1日(含)以后入学注册的本科新生须以其统考合格成绩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如果统考不及格不得毕业。统考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每年组织2-3次,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

二、毕业证书:高中起点专科毕业后颁发复旦大学网络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和第二本科毕业后颁发复旦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毕业证书。

三、学位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将授予复旦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学位条例规定:(1)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2)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成绩高于或等于75分;(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高于或等于75分(即B-);(4)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笔试+口试)考试,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应通过国家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自签发之日起四年有效。

特别声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不能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申请者如对自己的证书有疑问,可通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查询学历的有效性,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凡由于学历不符合报考要求,不能通过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报考费用一概不退,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如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学院网址:http://dec.fudan.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文科楼118室

电话:021—65642012、65643403

附件:高中起点专科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第二本科专业

学习中心联系方式

注: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第二本科生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择优录取,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加招生计划人数。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也可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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