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山东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11-26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财政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 100 60
经济法
财务会计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专业名称 报考科目数量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五科        
四科        
合计        

注:表中“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 表 人: 负 责 人: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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