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2012-11-26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经济、财会、法律、计算机应用专业优先,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公积金归集业务专员、公积金贷款业务专员

(二)招聘数量:8名

(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要求,在一线窗口面向客户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政策咨询、资金的收缴与支取、贷款发放与回收及相关延伸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山西大厦五层云州厅(地图详见附件1)

(3)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的同时,现场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并结合简历评估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见附件2);

(2)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组结合简历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少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人员请随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三)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其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bjgjj.gov.cn

联系电话:(010)67235566-521联系人:王奕力

(010)67235566-509联系人:王海

电子邮箱:rsc@bjgjj.gov.cn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山西大厦路线图及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

《山西大厦路线图及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doc》来源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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