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2-11-23来源: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网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学院中层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关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团校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学院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团属高职院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公选职位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8名。原则上按报考职位安排岗位,学院党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个人经历、学历等情况与有关职位要求的适应度研究确定具体岗位。

三、公选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

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

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工龄可放宽至3年,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工龄可放宽至2年。

3.熟悉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报考正处级领导干部还需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含同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五级职员及以上职务,或六级职员职务2年以上;或现在专业技术四级及其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大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正职领导及以上职务,或现任中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领导。或现在专业技术四级及其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企业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报考副处级领导干部还需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含同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或任七级职员职务3年以上;或现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3)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大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或现任中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或现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企业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4)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8周岁以

下。

以上年龄、任职年限及工作经历均对年对月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工龄按有关规定计算。

(四)岗位条件

参加此次公开选拔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外还需满足所选岗位的岗位条件:

1.正处级4名:

(1)系主任3名:具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财经类、旅游类、公共事业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专业背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2)继续教育部主任1名:熟悉继续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经营、拓展能力。

2.副处级8名:

(1)教学系(部)副主任2名:具有2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财经类、旅游类、公共事业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专业背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2)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和较强的文字表达以及综合协调能力。

(3)教务处副处长1名:熟悉高校教务工作,具有2年以上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4)学工部副部长1名: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5)招生就业处副处长1名:具有2年以上高校招生或就业工作经历。

(6)党总支副书记2名: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闻媒体和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选职位以及选拔范围、参选条件、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12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8日18:00登录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qqzy.cn/)提交报考申请(网站首页点击进入“公选处级领导干部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系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学院党群工作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职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在2012年12月21日9:00至 18:00登录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网站首页点击进入“公选处级领导干部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系统”。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选职数的比例应达到10:1,低于该比例,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2009年9月修订)同时,参考高职教育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高职教育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龄证明材料、现任职务(职称评聘)或任现职级时间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本人基层任职经历、重大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立功受奖、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等实绩相关证明原始依据;近期同底小2寸白底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含电子件)5张;个人报考人员是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还需出具单位属性、规模等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2月23日。

(五)面试

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公选职数比例应达到5∶1,低于该比例,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面试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其中党政管理机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招生就业处、党总支、继续教育部)实行结构化面试,教学系部(教学系、教务处)采用试讲和考官现场提问方式进行面试。结构化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2009年9月修订)和高职教育相关知识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试讲由考生自定试讲内容进行15分钟的试讲,试讲结束后以考官提问方式开展面试工作,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对岗位的认识以及履行岗位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辨等素质和能力。

面试考官组由相关领导和外聘专家组成(共9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8名)。面试时间:2012年12月24日。

(六)实绩量化。主要包括:岗位关联度与学习专业背景、基层任职经历、重大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立功受奖、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等。按照公开选拔工作安排,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职位向学院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提供个人实绩相关证明原始依据,由面试考官组集体评价量化。总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绩量化×30%。

(七)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低于该比例,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执行。体检时间:2012年12月下旬。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低于该比例,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考察工作由学院党群工作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选拔职位条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选资格。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向学院党委汇报综合考察情况,并提出任用建议。

(九)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学院党委会议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若学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决定公选终止。

(十)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采取张榜和在学院网站公告的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如公示发现并调查核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学院党委会议可在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递补人选进入公示程序,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再递补,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十二)试任

通过公选任职的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根据学院需要在学院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上岗后,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1〕151号)规定,本人自愿并经学院党委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可以转岗,转岗后执行相应岗位和职级待遇;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博士学位的,还可享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见学院网站首页)。职员参加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上岗后,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职条件的办理相应手续。对不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拟任人选,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本次公开选拔到我院工作的,需在我院工作五年以上。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院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团市委党组的领导下、团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学院党委组织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学院党委决定成立学院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艳

成 员:黄 捷、宋明江、周祖学、贾小波、周优文

选拔的日常工作由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实施,学院纪委负责监督。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在有关环节实行回避。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接受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本单位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公开选拔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和公开选拔中的特殊情形,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本《简章》由学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院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15086876763。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3-68315806。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00-12:00,14:00-18:00。

中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代章)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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