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委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国资委主任科员以下6名。
二、选调范围
在广州市、区(县)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职主任科员以下人员。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经济类、财会类、金融类、工商管理类、统计类、法律类等专业,在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交换到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
2、以邮件快递方式报名(请寄广州市府前路1号五号楼西座六楼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收,邮政编码510032,传真:83125717)。
(二)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5日止(若以邮件快递以邮戳为准)。报名时请提交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要如实填写《广州市国资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该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下载或进入广州市国资委主页(www.gzgz.gov.cn)下载;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本人发表或代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为5:1。(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广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gzgz.gov.cn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到规定的公务员体检医院体检。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不低于2:1进行差额组织考察,考察前考察人选提供单位同意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选调人选。按考试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我委党委研究决定拟调人选,与人选所在单位商调。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广州市国资委网站公示七天。
(八)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顺次递补人选。
广州市国资委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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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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